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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7-06-01 点击量:

关于组织参加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促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宿迁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评选的通知》(宿教教研发【2017】0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市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为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市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凡上一届已评为市学科带头人或市骨干教师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同级别的市学科带头人或市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为人正直,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全力做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2.学历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和市骨干教师须具备申报学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和市骨干教师须具备申报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申报市骨干教师可放宽到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中学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须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申报市骨干教师可放宽到中小学一级教师)。

3.教学业务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参与命题等;辅导的学生参加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本人获指导奖;在“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中,指导的青年教师成绩优异,本人获指导奖

4.教育科研水平。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市二等奖及以上。申报市学科带头人的在省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发表和获奖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申报市骨干教师的在省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发表和获奖论文总数不少于2篇;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者参与省级课题研究且为课题核心组成员;申报市骨干教师可放宽到参与市级课题且为课题核心组成员。

5.直接申报的条件

⑴在省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优课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直接申报评选市骨干教师,评审时以一定的分值计入评审总分参与同类学术称号的竞争;

⑵ 近三年连续执教毕业班教学且成绩突出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骨干教师,评审时以一定的分值计入评审总分参与同类学术称号的竞争。此项材料需当届毕业班年级主任、分管校长和校长签名和学校的公示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

(一)评选范围

“市教学能手”评选范围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市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关心时事政治,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2.学科教学突出。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质量高,是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师。中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低、中或高年级教学循环,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校级及以上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

3.教研能力强。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发表和获奖论文总数不少于1篇。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

⑴ 在市教师基本功大赛或优课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教学能手,评审时以一定的分值计入评审总分参与同类学术称号的竞争;在县(区)教师基本功大赛或优课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教坛新秀。

⑵ 近三年连续执教毕业班且成绩优秀的教师可直接申报市教学能手,评审时以一定的分值计入评审总分参与同类学术称号的竞争此项材料需当届毕业班年级主任、分管校长和校长签名和学校的公示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校推荐

教师对照本通知精神,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宿迁市第十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学校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择优推荐。

学校在审核时,对申报对象的思想素质、师德修养严格把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

1.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误导的。

2.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热衷搞有偿家教的。

3.在考试、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4.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

5.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组织考核、评议

区教育局组织评委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将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三)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各校按《报名册》说明填写相关信息(直接申报者在备注中注明)。

(二)每位申报对象的材料包括:

1.推荐表;

2.推荐单位为申报者填写的“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

3. 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聘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区教育局负责审验后退还本人,审验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生效);

4.人表彰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学获奖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论著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著述较多,请编印目录并附刊物、著作的封面、标题、姓名等复印件;

7. 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课题研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命题、课件、教案、案例获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培养青年教师和辅导学生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须按“封面、材料目录、1、2、3、4、5、6、7、8、9、10”项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和市骨干教师的材料由区教育局统一带到市教育局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不退。

五、材料装订

1.申报材料必须按有效期提供(第3项除外),并按序装订(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2.1.1~2017.1.1)。

2.所送材料原件摆放顺序必须与复印件摆放顺序保持一致;

3.报送材料分装两袋,并分别注明原件材料袋和复印件材料袋字样。复印件材料袋须粘贴“推荐材料封面”。

4.“报名册”(直接申报者在备注中注明)纸质稿一份(盖章),电子稿发送至:sqzqy@163.com

六、评审费

按市局文件要求,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人须交评审费200元;申报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每人交评审费150元。

请各校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报送材料时间

学 校

备注

6月12日全天

全区所有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6月13日全天

全区所有小学

6月14日全天

全区所幼儿园

附件:

 1.宿城区参加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推荐名单起始编号及名额分配表

2.宿迁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报名册

3.宿迁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推荐表

4.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

5.推荐材料封面

6. 材料目录

 宿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

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和教坛新秀推荐名额表

类型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特教

学科带头人

23

32

10

2

骨干教师

26

37

17

3

教学能手

20

30

17

1

教坛新秀

24

24

17

1

 

 

附件2

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报名册

学校(章):

编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周)

学科

现任

职务

学历

职称

工作单位

现称号

申报

类别

备注

15001

张xx

35

中学

语文

主任

本科

中学一级

宿城区XXX中学

骨干教师

市学科

带头人

说明:1.学科”须注明到学段。如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幼儿教育、中学信息技术;

2.“工作单位”填写内容同单位公章内容一致;

3.“现称号”申报人现在是否是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或市教坛新秀;

4.“现职务”指教师、校长、园长等;

5. 报名册用Excel制表,横表打印,每个申报人信息应在电子表格同一行内完成。

 

 

 

 

 

 

附件3

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推 荐 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职务

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主要事迹摘要

(事迹材料可另附)

单位推荐意见

学校(章)

年 月 日

县区推荐意见

县区教研室(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

 

姓 名

 

性 别

申报类别

(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签署具体翔实的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宿迁市第十届中小学幼儿园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推荐材料封面

申报人编号  

申报人姓名

 

 

是否属直接申报

材料报送日期  

 

宿迁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制

二○一七年

 

 

 

附件6

材 料 目 录

(复印件)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推荐表

2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

3

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职称证、聘书及身份证等

4

个人表彰材料及荣誉证书

5

教学获奖材料及获奖证书

6

论文、论著发表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7

论文获奖证书

8

课题研究材料

9

命题、课件、教案、案例获奖材料

10

培养青年教师和辅导学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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